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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生報作者: 【中央社台北廿七日電】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9月28日 上午12:04
 

    考試院今天通過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考生考試時若冒名頂替、偽造變造應考證件、作弊,五年內不得應考各種國考。

考試院通過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還要送立法院審議。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除了相關專業科系畢業可以應考外,同時規定,初等考試及格並曾任相關職務滿四年,可以應考較高一階的專技普考;普考及格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可以考專技高考。不過,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刪除上述規定,未來一定要經學校專業正規養成訓練畢業,才能報考。

    未來專技人員考試法若修正通過,公私立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才可以應考專技高考;高中職以上畢業可應考專技普考。

    考選部官員說,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專技人員要經過正規養成訓練,考選部因此提修法,而顧及考生報考權益,訂定六年落日條款緩衝,讓具有應考資格者,在條文修正公布後六年內仍可應考。

    考選部說,專技人員專業能力、道德規範與公共利益息息相關,因此,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規定,考生考試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作弊,五年內不得應考試院舉辦的各種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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