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
4月16日~4月25日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二、考試日期:
6月23日
三、筆試科目、錄取名額及工作性質
1.配電線路維護類(165名):
筆試節次、科目與配分 |
錄取名額 |
分發本公司單位 |
結訓後擔任工作性質 |
1. 共同科目 國文(10%) 英文(10%) 2.專業科目A 物理(30%) 3.專業科目B 基本電學(50%) |
北區65名 |
北區各區營業處 |
擔任配電線路之裝設、維護、故障搶修等,多為從事室外高低壓帶電配電線路登桿高空作業(單腳掌與支持物最大接觸面積1.6公分×12公分)之體力消耗性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
中區44名 |
中區各區營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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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42名 |
南區各區營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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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9名 |
東區各區營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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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1名 |
澎湖區營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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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4名 |
馬祖區營業處 |
2.輸電線路維護類(28名):
筆試節次、科目與配分 |
錄取名額 |
分發本公司單位 |
結訓後擔任工作性質 |
1. 共同科目 國文(10%) 英文(10%) 2.專業科目A 輸配電學(30%) 3.專業科目B 基本電學(50%) |
北區65名 |
北區各供電區營運處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電力通信處 |
擔任輸電線路(含地下電纜、設備)、通信設備、光纜等之裝設、監造、檢驗及維護、故障搶修等工作、多為室外輸電線路登桿、登塔高空或地下作業等體力消耗性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中區44名 |
中區各區營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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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42名 |
南區各區營業處 |
3.變電設備維護類(41名):
筆試節次、科目與配分 |
錄取名額 |
分發本公司單位 |
結訓後擔任工作性質 |
2. 共同科目 國文(10%) 英文(10%) 2.專業科目A 輸配電學(30%) 3.專業科目B 基本電學(50%) |
北區22名 |
北區各區營業處、供電區營運處 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綜合施工處 |
擔任變電設備及電驛設備之裝設、維護、操作及故障搶修、變電各項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檢驗等工作、為需登高空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和洞道、地點涵蓋本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將來亦有可能配合業務需要,培訓擔任變電所日夜輸值工作 |
中區9名 |
中區各區營業處、供電區營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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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10名 |
南區各區營業處、供電區營運處 |
4.電機運轉維護類(38名)
筆試節次、科目與配分 |
錄取名額 |
分發本公司單位 |
結訓後擔任工作性質 |
1. 共同科目 國文(10%) 英文(10%) 2.專業科目A 電工機械(40%) 3.專業科目B 基本電學(40%) |
北區25名 |
北區各水力、火力、核能發電廠、綜合研究所 |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電機設備維護保養、各地電力設備、電表等器材之維護、試驗等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中區3名 |
中區各水、火力發電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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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7名 |
南區各水、火力發電廠、第三核能發電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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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1名 |
東區發電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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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2名 |
塔山發電廠 |
5.電機修護類(11名)
筆試節次、科目與配分 |
錄取名額 |
分發本公司單位 |
結訓後擔任工作性質 |
1. 共同科目 國文(10%) 英文(10%) 2.專業科目A 電工機械(40%) 3.專業科目B 基本電學(40%) |
北區5名 |
電力修護處 |
擔任本公司各型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之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等作業,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中區3名 |
電力修護處中部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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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3名 |
電力修護處南部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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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本類別複試含實作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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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儀電運轉維護類(28名)
筆試節次、科目與配分 |
錄取名額 |
分發本公司單位 |
結訓後擔任工作性質 |
1. 共同科目 國文(10%) 英文(10%) 2.專業科目A 電子學(40%) 3.專業科目B 基本電學(40%) |
北區19名 |
北區各核能發電廠 綜合研究所 資訊系統處 北區施工處 |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及電氣儀控設備維護保養與校驗、營建工程查驗及儀控設備之維修保固、各地電力設備相關用油燃料氣體等之現場採樣及檢、試驗分析、電腦操作、伺服器及網路建置與維護(包括攀登架設、搬移重物設備)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中區3名 |
再生能源處 中部施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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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6名 |
第三核能發電廠 南部施工處 |
7.機械運轉維護類(60名)
筆試節次、科目與配分 |
錄取名額 |
分發本公司單位 |
結訓後擔任工作性質 |
1. 共同科目 國文(10%) 英文(10%) 2.專業科目A 物理(30%) 3.專業科目B 機械原理(50%) |
北區32名 |
北區各水力、火力、核能發電廠 |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或機械設備維護保養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中區8名 |
中區各水、火力發電廠 再生能源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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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15名 |
南區各水、火力發電廠、第三核能發電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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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2名 |
東區發電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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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3名 |
尖山發電廠 再生能源處 |
8.機械修護類(32名)
筆試節次、科目與配分 |
錄取名額 |
分發本公司單位 |
結訓後擔任工作性質 |
1. 共同科目 國文(10%) 英文(10%) 2.專業科目A 物理(30%) 3.專業科目B 機械原理(50%) |
北區14名 |
電力修護處 綜合施工處 核能火力發電工程施工處 |
擔任本公司各型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之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機械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等作業,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中區6名 |
電力修護處中部分處 中部施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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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12名 |
電力修護處南部分處 南部施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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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本類別複試含實作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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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土木工程類(32名)
筆試節次、科目與配分 |
錄取名額 |
分發本公司單位 |
結訓後擔任工作性質 |
1. 共同科目 國文(10%) 英文(10%) 2.專業科目A 電工機械(40%) 3.專業科目B 基本電學(40%) |
北區11名 |
北區各核能發電廠 綜合研究所 資訊系統處 北區施工處 |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電機設備維護保養、各地電力設備、電表等器材之維護、試驗等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中區12名 |
中區各水、火力發電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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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8名 |
南區各水、火力發電廠、第三核能發電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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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1名 |
東區發電廠 |
二、綜合行政人員(100名)
筆試節次、科目與配分 |
錄取名額 |
分發本公司單位 |
結訓後擔任工作性質 |
1. 共同科目 國文(20%) 英文(20%) 2.專業科目A 企業管理概論、法律常識(30%) 3.專業科目B 行政學概要(30%) |
北區49名 |
本公司各區營業處、供電區營運處及其他單位 |
從事各區營業處服務櫃台、客服中心、用戶電表指數抄錄、電費資料整理及計算、欠費催收,以及各區營業處、各供電區營運處及其他單位各種行政管理業務 |
中區19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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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27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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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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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1名 |
澎湖區營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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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1名 |
塔山發電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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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1名 |
核能後端營運處 |
簡章:http://recruit.taipower.com.tw/static/regulation.pdf
歷年甄試簡章與試題: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obtain_job/obtain_job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