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
103年6月20日9:00 ~6月30日 18:00
二、考試時間:
筆試:103年7月26日 僅設台北考區
口試:103年8月31日 僅設台北考區
三、報名方式:
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台北自來水事業處最新消息區(httP://www.twd.gov.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證照網頁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甄試專區(http://www.tabf.org.tw/Exam),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四、本次甄試合計正取31名、備取45名、有關各類科所需具備學歷、經歷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表:
甄試職別 |
報名資格條件(一)或(二)擇一即可 |
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
口試名額 |
錄取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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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備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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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一)國家考試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薦任升官考試或特種相當級以上考試土木工程職組各類科考試。 或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土木技師、 土木工程技師、水利技師、水利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建築師、建築技師、環工技師考試及格 (二)學歷 1.已取得學士(含)以上位證書, 且須為國內、外大學獨立院或 科(含)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應用科技、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公共工程、水土保 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質球科學、地震與防災工程、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 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軍事工程、海洋系工程組、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動力機械工程、造船工程、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系水利組、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業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營建工程、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灌溉系( 組)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不含學程證明書)者 。 2.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共同科目: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 自來水法規
專業科目一: 工程力學及流體力學
專業科目二: 自來水工程 |
45 |
11 |
16 |
機電工程 |
(一)國家考試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薦任升官考試或特種相當級以上考試機械工程、電力工程職系各類科考試。 或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電機技師、 電力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機械技師、機械工程技師考試及格 (二)學歷 1. 須已取得學士 (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獨立院或專科(含)學校工程科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管理生、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 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 自動化工程、自動化及控制、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控制、兵器工程、冷凍空調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科學、材料與製造工程、系統工 程、系統工程暨造船、系統及舶電機工程、車輛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 核子工程、 海洋工程、 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 能源與資源工程、 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船舶機械、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造船工程、微電子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農業工程、農業教育系機械組、 農業機械、農業機械工程組、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電信通訊、電信工程、 電腦與通信工程、 電機工程、 電機電力工程、 電機與控制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機工程、模具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 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機械製造、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自動化、應用物理、職業教育、醫學工程系 (組、科 )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不含學程證明書 ),且曾修習 (1) 流體機械 (或流體力學) 及工程力學或 及工程力學或 (2) 電機械 及電力系統 及電力系統 (或輸配電學 )。 2.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共同科目: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 自來水法規
專業科目一: 流體機械及工程力學
專業科目二: 電機機械及電力系統 |
30 |
6 |
9 |
資訊處理(硬體) |
(一) 國家考試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 2. 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電子工程、電信工程或資訊處理職系各類科考試 3.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資訊技師考試及格 (二)學歷 1.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含)學校資訊處理、資訊管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腦與通信工程系(組、科)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2.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共同科目: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 自來水法規
專業科目一: 資訊處理(一):計算機概論 資訊管理 資料處理
專業科目二: 資訊處理(二):電腦網路 資料庫應用 資通安全 |
10 |
2 |
3 |
資訊處理(軟體) |
(一)國家考試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 2. 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電子工程、電信工程或資訊處理職系各類科考試 3.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資訊技師考試及格 (二)學歷 1.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含)學校資訊處理、資訊管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腦與通信工程系(組、科)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2.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共同科目: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 自來水法規
專業科目一: 資訊處理(一):計算機概論 資訊管理 資料結構(含資料庫)
專業科目二: 資訊處理(二):系統分析與設計 程式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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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 |
3 |
企業管理 |
(一)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各類科考試及格 (二)學歷 1.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含)以上學校文、法、商或管理學院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2.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共同科目: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 自來水法規
專業科目一: 自來水常識
專業科目二: 管理學及統計學 |
20 |
4 |
6 |
財務會計 |
(一)國家考試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財稅行政、金融保險、會計、審計、經建行政或商業行政職系各類科考試 或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會計師考試及格 (二)學歷 1.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含)以上學校法、商或管理學院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2.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共同科目: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 自來水法規
專業科目一: 財務管理及中級會計學
專業科目二: 稅務法規及保險法規 |
15 |
3 |
4 |
法制 |
(一) 國家考試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或 2.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各類科考試 或 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律師考試及格 (二)學歷 1.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法律學系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2.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共同科目: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 自來水法規
專業科目一: 民法及民事訴訟法
專業科目二: 行政救濟法規(含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政府採購法及國家賠償法 |
15 |
3 |
4 |
簡章下載:http://ptc.tabf.org.tw/tw/ptc_10302water/doc/water10302yugvhbol6thawbsfjawejtj.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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