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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許依晨╱台北報導】 2013/11/07
英語檢定將納外交特考應考資格,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外交特考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修正草案,未來英語檢定納入應考資格,考生必須具備一定程度英檢能力才能報考,最快明年開始實施,這是考選部第一次將外部考試納入應考資格。
考選部表示,英語能力為外交領事人員基本工作語言,處理涉外事務,如參與國際會議、談判及簽屬協定等場合,均須使用英語,英語為推動業務必備技能,包括全民英檢(GEPT)、多益(TOEIC)、托福(TOEFL)、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Main Suite)、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等六項含聽、說、讀、寫成績的英語檢定測驗,納入外交領事人員考試應考資格採認。
為配合應考資格納入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第一試外語個別口試,也移列第二試併同集體口試辦理,使每位應考人口試時間延長為20至30分鐘,以提升英文組外語口試效能。
考選部按照不同語文組別,參照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指標(CEFR)分別訂定應考標準,英文組成績須達B2以上,法文組以下各組別的成績須達B1以上。
東海學堂 11/26 將舉辦外交特考說明會
時間:19:00
地點:台中市龍井區台灣大道43-1號1樓
名額有限(採預約制-電話/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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