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中央社 – 2012年11月12日 下午2:32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2日電)教育部今天說,102學年度起,全台醫學系修業年限從7年改6年,避免過去第7年以學生身分到醫院實習,可能有觸法疑慮。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今天公布102學年度考試分發簡章,醫學系修業年限將統一從7年縮短為6年,而台北醫學大學藥學系則分為兩組,藥學組修業年限仍為4年,臨床藥學組則改為6年,而台灣大學藥學系則從103學年度開始,改為6年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朱俊彰指出,過去醫學系學生第7年要到醫院實習,實習時難免涉及醫療行為,但礙於學生身分,可能有違反醫師法等相關規定的疑慮,因此醫學校院長會議時曾多次討論,並和衛生署、考選部、教育部等單位討論後,決定縮短修業年限。

朱俊彰表示,原本醫學系學生在第7年實習完,參加國考並取得醫師資格後,需接受衛生署1年的醫學訓練,102學年度開始,學生6年畢業後,先考國考取得醫師資格後,再以醫師身分接受衛生署2年的醫學訓練。

朱俊彰表示,以醫師身分到醫院接受訓練,可避免身分模糊導致觸法的問題,也可讓工作內容更深入,考量102學年度新制的醫學生可能和101學年度舊制的醫學生一起到醫院接受訓練,各校醫學系已和各大醫院協調,會確保每位學生都有實習的地方;另外因世界各國藥學系訓練多為6年,考量與國際接軌,因此藥學系修業年限才有調整。1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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