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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中央社 – 2012年10月24日 上午5:31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3日電)考選部長董保城今天說,初步規劃建築師考試由現行「一次筆試定終身」,改為二階段考試,並納入2到3年實務工作經驗機制。

考選部舉辦「國家考試建築師考試新制規劃北區座談會」,董保城透露,建築師考試擬分兩階段考試,第一試及格,經過2年至3年的實務工作經驗期滿、審查合格後,才可以報考建築師考試第二試。

考選部說,未來將要求建築相關科系開課標準要符合「分領域最低修習課程基準」,包括,建築設計領域、結構技術領域、建築構造及施工領域、建築物理環境控制及設備領域、計畫領域、人文領域等6個領域;修滿規定學分,才可以參加第一試。

考選部指出,第一試應試科目暫定,偏重理論的建築基本知識的「建築通論(一)」、以及著重實務的概念應用的「建築通論(二)」2科,考試範圍以現行考試6項科目範圍為主,採測驗式試題,同一天上下午應試,各占100分,總分訂為200分,擬採一定比例及格制。

考選部說,通過第一試後,必須自行擇定合格的實務工作經驗事務所或機關,在專業指導人員督導下,完成4類合計至少700單元或5600小時以上(約2至3年)的實務工作內容;應考人每3個月繳交工作紀錄,完成全部單元後,檢具工作紀錄由「實務工作經驗審議委員會」審查,合格者,就可報考第二試。

考選部說,第二試應試科目維持現行6科,考試時程3天,採滾動式科別及格制,參考美國作法保留5年,也就是已及格科目可「分別保留」5年,只要最近5年內全部6科及格,即通過第二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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