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有那些國營事業可以報考嗎??
n         現行國營事業一覽表
主管機關
事業機構
主管機關
事業機構
主管機關
事業機構
 
n         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條(國營事業之定義)規定,國營事業係指:
本法所稱國營事業如下:
 
一、              政府獨資經營者。
二、              依事業組織特別法之規定,由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者。
三、              公司法之規定,由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者。其與外人合資經營,訂有契約者,依其規定。

n         國營事業的盈餘及虧損

 
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十三條(盈餘之繳解及虧損之撥補)規定:
 
國營事業年終營業決算,其盈餘應繳解國庫,但依本法第四條專供示範或經政府指定之特別事業,如有虧損,得報由主管機關請政府撥補。

n         國營事業的用人規定

 
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考試用人原則)規定:
 
國營事業用人,除特殊技術及重要管理人員外,應以公開考試方法行之,公開考試以分省舉行為原則。

 

 
n         國營事業的人事管理釋疑:
一、          目前各國營事業人事管理事項,人員之進用、考核、退休、撫卹及資遣等事項,宜由主管機關擬訂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無須會同考試院定之。
 
二、              於國營事業就職者,因其不須經銓敘,故非屬公務人員。

 

 
我們可以從上面的法規了解,國營事業的人事任用只能經過考試來晉用,也就保證了所有大大都有公平的機會可以進入這窄門,簡單來說,就是可以靠大大自己的努力找到一份穩定、不用加班加到爆肝,又薪水年終誘人的工作喔!!
我們又發現,國營事業的虧損可從國庫提撥,等於保證了這家公司穩賺不賠啦!!所以公司員工幾乎不用擔心公司虧損,甚至倒閉的危機,加上國營事業幾乎都是獨占或是寡佔市場,每年的盈餘獲利也就相對穩定。國營企業都是股份有限公司,跳脫公務機關的種種法規限制,雖然相較於一般民營企業還是諸多限制,但是從各國營企業的績效來看比起未民營化的時代,已經進步很多了,可以從過去發的年終獎金來看,幾乎都是4個月起跳,甚至像中華電信這種高獲利的公司,甚至可以發到7個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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