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外交部考量英語能力為外交領事人員基本工作語言,建議將英語檢定納入外交領事人員特考應考資格。


   為應外交部業務需求,考選部依外交部建議之英語檢定能力標準,對照CEF 架構,初步擬訂外交領事人員特考英語組之英語檢定能力相當CEF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2 以上,其他語組為B1 以上。又考量各種英語檢定測驗之目的、內容、目標對象及施測方式不盡相同,擬將全民英檢(GEPT)、多益(TOEIC)、托福(TOEFL)、外語能力測驗(FLPT)、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CSEPT)、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全民網路英檢(NETPAW)、職場英文(LCCI EFB)、通用國際英文能力分級檢定(G-TELP)、全球英檢(GET)、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等12 種英語檢定測驗,均納入採認。本案尚在研議階段,須俟
完成相關法制作業並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後,始能確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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